個稅再降!國家宣布!2021年終獎最新個稅Excel計算公式來了
01
最新消息,年終獎單獨計稅政策延期了
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
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
上述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02
在表格中怎么應用
可以明確2021~2024年年終獎依然單獨按月單獨計稅,并不并入當月收入。
按月計稅,就是個人所得年終獎/12 后,從下表中查找對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按以下公式計算。
年終獎個稅=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如張三2021年年終獎為4.8萬元,計算過程為:
48000/12 = 4000
從上表中查找稅率為:10%,速算扣除為:210
張三應交個稅為:
48000*10%-210 = 4590 元
問題時如何發放的人數多,一個個算太麻煩,所以蘭色提供了一個年終獎個稅計算公式:
=LOOKUP(MAX(0.0001,年終獎/12),
{0;6;24;50;70;110;160}*500+0.0001,5*MAX(0,年終獎)
*{0.6;2;4;5;6;7;9}%-10*{0;21;141;266;441;716;1516})
注:使用0.0001是處理邊界數據.
來一個實例表格:
=LOOKUP(MAX(0.0001,B2/12),{0;6;24;50;70;110;160}*500+0.0001,5*MAX(0,B2)*{0.6;2;4;5;6;7;9}%-10*{0;21;141;266;441;716;1516})
年終獎個稅公式看著如天書一般,其實只是把稅率表搬到公式中(常量數組)而已,用的也只是lookup最簡單的查找功能。只是為了處理邊界點使用了max函數,估計會暈倒不少新手。同學們不必理解,直接套用計算即可。
03
年終獎怎么算個稅?
2023年12月31日之前,你有兩種選擇算
1、將獎金除以12得到一個數額,然后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稅率,單獨計算。
2、直接并入綜合所得計算。
最新政策是2023年12月31日之后呢,就并入綜合所得計算了。
我舉個例子吧。
2021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贍養父母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也沒有勞務報酬等其他綜合所得了,2021年公司發工資時候按照以下方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1月份:(10000-5000-1500-2000)×3%=4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2000×2)×3%-45=4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2000×3)×3%-45-45=45元;
依次類推
全年單位預扣預繳了540的個人所得稅。
2021年12月,單位給財姐發放了3萬元年終獎,這個時候年終獎怎么算個稅?
前面說了,有兩種算法。
第一,單獨計算。
首先、確定稅率,30000/12=2500
對應的稅率為3%
所以,年終獎的個稅=30000*3%-0=900。
全年累計個稅=540(綜合所得)+900(一次性獎金)=1440
04
如何申報呢?
第一步、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在綜合所得申報下面有一個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點擊進入
第二步、增加二哥的收入信息,如圖所示。
第三步、點擊稅款計算,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系統會自動算出個稅,如圖,財姐全年一次性獎金算出來稅金為900,然后點擊申報報送即可。
第二種方法 ,并入綜合所得,這個時候算法就不一樣了。
同樣是12月發了3萬,這個時候和12月發放的工資加總,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在這里實質上就是和把這3萬當成工資薪金一起計算。
第一步: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專項及附加扣除-累計減除費用
=(120000+30000)-(60000+18000+24000)=48000
第二步:以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去對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得出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48000*10%-2520-495=2280
所以,你看,兩種算法下財姐全年繳納的個稅是不同的,因為兩種算法不同,所以結果也會有不同的結果,
在這個案例中,財姐的收入很顯示應該選擇享受年終獎一次性算法的政策劃算。
但是,我們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只要你使用年終獎這個算法,你的年終獎再怎么也會至少產生3%的個人所得稅,這是最低的。而你如果你并入綜合所得稅呢?可能沒有個稅。
05
為什么并入綜合所得稅會沒有個稅呢?
因為綜合所得有扣除項可以用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還有減除費用(一年6萬)??赡苣惆哑綍r工資和年終獎加一起扣除這些后應納稅所得稅都小于0,自然就沒有個稅了。這種情況下,你說你還選擇年終獎算法干嘛?
比如下面這個朋友的問題。
每個月工資3500,年終獎15000,年收入額=3500*12+15000=57000,就是不算專項附加扣除和專項扣除,光看這個年收入額都沒超過60000萬,所以把年終獎按綜合所得稅合并計算全年個稅也是0。
但是如果把15000這個年終獎單獨拿出來算個稅,就有15000*3%=450的個人所得稅。
這個時候你說怎么選?當然是并入一起算嘛,不能白白浪費了綜合所得的扣除項。
上述的選擇問題看似比較清晰明了,但是實際上在單位發放工資時候沒法做到100%選擇精準,簡單的說就是給你發年終獎的單位沒法給你保證它選擇的計算方法就是最節稅的。
為什么這樣說呢?這里面的主要原因就是公司是沒法及時全面掌握你的綜合所得情況的。
比如,這個朋友繼續問的這個問題,如果我不是12月發年終獎,而是年初發的,年初發的時候我并不知道這個員工以后月份的工資收入,我如果先按照年終獎政策申報了,但是后面發現這個人全年綜合所得都不高,白交了稅了怎么辦?
或者是,這個員工在我單位全年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我知道大概數,我知道他不用年終獎政策會節約稅款,所以中途發工資時候我就沒給他按年終獎申報。
但是這個員工自己在外面還有其他綜合所得,比如有勞務報酬所得 ,如果把他其他所得加一起,他的稅率就調檔了,比如跳到10%了,但是如果把年終獎單獨剔除了,綜合所得和年終獎稅率就都能享受3%這個檔次。
你說這種情況,發工資的單位有沒有辦法?
也毫無辦法!!!
發年終獎的單位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把所有員工的全部綜合所得都提前預知,然后全盤考慮給你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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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何有效解決這個問題呢?
唯一的辦法就是給納稅人一次重新選擇是否適用年終獎政策計算個稅的機會。
也就是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的,可以在匯算清繳時重新選擇是否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
那么這樣事情就好辦了,扣繳義務人發年終獎就最好直接單獨計稅申報。
這樣如果納稅人覺得扣繳義務人沒給自己做好稅收籌劃,那么你在匯算清繳時候可以根據自己總綜合所得收入情況再重新選擇一次就ok。
操作如下:
STEP1
登錄APP后,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收入】-【工資薪金】查看詳情。
STEP2
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進入選擇界面。
若您選擇繼續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單獨計算:
選擇【單獨計稅】,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筆單獨計稅,再點擊【確定】,則該筆單獨計稅的獎金不納入年度匯算的綜合所得中。
若您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
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點擊【確定】。您所有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都會并入綜合所得申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