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4大風險點,你都知道么?
案例:某市開發區有一個工業企業,2015年將其閑置不用的一幢辦公樓出租給該市公安局的交通管理部門,用于日常辦公合同約定的租金為0,因為沒有取得租金收入,企業財務人員按照房產原值按季申報繳納房產稅,稅務機關對此問題進行了討論,該出租房產是否交稅?如何交稅?
答:之前我們講到房產稅風險的時候,有講到過這個例題,這里把房產稅改成城鎮土地使用稅,該如何處理呢?
分四種情況:
一是納稅單位無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承租方繳納)
二是納稅單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承租方繳納)
三是免稅單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雙方都不交)
四是免稅單位無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雙方都不交)
思考:如果是有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該由誰繳稅呢?
小技巧:如果你公司有房產和土地出租了,可以就房產和土地分別約定租金。因為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稅率不同,可以適當的調節土地的租金達到節稅的目的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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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發證時間
風險點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面積如何確
紅線圖是規劃局確定的項目建筑總平面圖,或者城市規劃部門正式確定的項目建筑的總用地面積的示意圖,其中紅線是用來表示建筑物的邊界外沿界限,即實際可使用土地的邊界圖
風險點四:房地產企業在開發銷售過程如何進行土地使用稅的申報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其國有土地使用證中標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公式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先計算每月應納稅款,然后按季或全年相加。
每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總可售建筑面積至上月已累計售面積)÷總可售建筑面積×土地面積x土地單位稅額÷12
來源:陳老師稅收風險系列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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